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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举报

信访举报

一、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、电子邮件及微信监督举报平台受理范围:

(一)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风政风问题。
1.违反政治纪律行为:发表言论或组织参与活动,反对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;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;组织参与利用宗教活动、民族关系破坏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的;制造、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。
2.违反组织纪律行为: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,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;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,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;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。
3.违反党的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生活纪律的行为。

(二)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。经费管理、公务接待、会议管理、公务出差、临时出国、公务用车改革、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问题;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。

(三)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,以致本单位发生腐败窝案、串案,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;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出现“四风”问题,追究领导责任不力的。

(四)对各级党组织、纪检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

(五)在企业党建、经营管理、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。

(六)其他建议诉求。

二、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

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并及时将是否受理和最后处理结果回复监督举报人。

三、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

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,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制造假证,诬告、陷害他人;不得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。

四、监督举报电话:029-62738736

电子邮箱:gcgsxfjb@163.com
来信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中钢路中段        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(收)
来访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中钢路中段        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412室